李俊:多点发力加快建设贸易强国******
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人类命运共同体、贸易强国、数字技术、农村消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姚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政治研究所副所长姚琨表示,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一方面,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历史潮流不可阻挡,另一方面,恃强凌弱、巧取豪夺、零和博弈等霸权霸道霸凌行径危害深重,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一是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始终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决定自己的立场和政策。二是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坚持亲诚惠容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周边外交方针,秉持真实亲诚理念和正确义利观加强同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深化拓展平等、开放、合作的全球伙伴关系。三是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进双边、区域和多边合作,促进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不断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
摘编自《光明日报》
【李俊:多点发力加快建设贸易强国】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李俊指出,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以及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必然举措,也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和迫切要求。面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加快贸易强国建设进程,需在科学研判内外部形势的基础上,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要求,从三个方面加快建设贸易强国。一方面,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提升货物出口的附加值,打造品牌、质量、技术、服务新优势,着力培育和提升新能源汽车、数控机床、精密仪器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竞争力。另一方面,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进一步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作用,提升中国服务品牌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快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把发展基础好的服务贸易中心城市打造成为全球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高地。同时,发展数字贸易,研究建立我国数字贸易统计分类体系,加强与国际机构的统计口径和我国现有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的衔接;推进跨境电商业态升级,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形成以数据驱动为核心、以平台为支撑、以商产融合为主线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模式。
摘编自《经济日报》
【刘沛林、李勇:数字技术助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
长沙学院教授刘沛林、李勇指出,实践证明,数字技术在增强历史文化遗产吸引力、提升文化消费品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要立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工作的实际,深化数字技术运用,在更高程度、更大范围上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一方面,发展先进数字技术,运用先进的、综合集成的三维可视化技术、图像处理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增强现实技术等数字技术,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采集、三维制作、高清呈现、快速传输。另一方面,提升装备制造水平,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选择科学合理的技术路线,努力实现我国高端数字技术装备制造更多重大突破,加快规模化和系列化发展。同时,推动景区景点应用,做好政策扶持和宣传引导,通过5G手机或电脑终端,满足人们不限时、不限地、可重复、碎片化观赏的需要,提供优质的数字化游览服务。
摘编自《人民日报》
【谢玲红:多措并举扩大农村消费】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谢玲红指出,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有着5亿常住人口的农村市场潜力巨大,是未来扩内需、稳增长的重要抓手,应找准农村消费的阶段性特点,抓住消费扩容升级的热点领域,突破扩大消费的瓶颈,多措并举扩大农村消费。首先,促进农村中等偏下收入群体增收,提高消费能力。促进低技能农民工就业增收,增强家政、养老、托育等服务业对低技能劳动者的吸纳能力;发挥乡村产业经营增收潜力,支持农产品直播直销新业态,促进乡村旅游差异化、品质化发展。其次,壮大农村消费人口规模,扩大消费市场。增强县城集聚能力,加强县城融入区域产业链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就业岗位创造能力;优化返乡入乡就业创业生态,建设县级返乡入乡创业园和实训基地,探索农村引进、使用、留住人才的激励制度。再次,加强农村消费品供给能力建设,提升消费条件。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传统商业场所改造升级,建设镇村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鼓励大型商业龙头企业在县乡布局连锁超市;支持农村消费大数据开发应用,补齐基站、宽带等乡村数字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村居民数字化技能水平,培养线上消费习惯。最后,完善农村消费政策体系,优化消费生态。提高消费在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探索设置社会消费品零售、消费基础设施投资等考核指标;促进农村消费信贷发展,推进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商业银行到乡镇布点设网,鼓励金融机构下放信贷权限。
摘编自《经济参考报》
【胡忠英:多方合力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渤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胡忠英表示,近年来,随着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作为“稳就业”“保就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高校、大学生多方协作、共同努力。一方面,政府要牵动引领创新创业教育,加大力度制定、落实相关创业政策,搭建创业平台,逐步完善独具特色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另一方面,企业要保障支持创新创业工作,以自身需求为导向,把企业的需求融入大学的科研和教学,参与高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举办创业讲座,建立模拟演练基地、创业实习基地。同时,高校要着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一方面,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培养和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的助推器,将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结合,将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另一方面,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专业素质高、教育手段新、实践能力强的师资队伍。此外,大学生也需积极开展自我教育,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树立创业意识,培养创业精神,同时扎实掌握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摘编自《中国教育报》
(光明网记者 赵宇整理)
你的隐私,大数据怎知道?我们又该如何自我保护?******
在网络上,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或主动或被动地泄露某些碎片信息。这些信息被大数据挖掘,就存在隐私泄露的风险,引发信息安全问题。面对汹涌而来的5G时代,大众对自己的隐私保护感到越来越迷茫,甚至有点不知所措。那么,你的隐私,大数据是怎么知道的呢?大家又该如何自我保护呢?
1.“已知、未知”大数据都知道
大数据时代,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安徒生童话中那个“穿新衣”的皇帝。在大数据面前,你说过什么话,它知道;你做过什么事,它知道;你有什么爱好,它知道;你生过什么病,它知道;你家住哪里,它知道;你的亲朋好友都有谁,它也知道……总之,你自己知道的,它几乎都知道,或者说它都能够知道,至少可以说,它迟早会知道!
甚至,连你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大数据也可能知道。例如,它能够发现你的许多潜意识习惯:集体照相时你喜欢站哪里呀,跨门槛时喜欢先迈左脚还是右脚呀,你喜欢与什么样的人打交道呀,你的性格特点都有什么呀,哪位朋友与你的观点不相同呀……
再进一步说,今后将要发生的事情,大数据还是有可能知道。例如,根据你“饮食多、运动少”等信息,它就能够推测出,你可能会“三高”。当你与许多人都在独立地购买感冒药时,大数据就知道:流感即将暴发了!其实,大数据已经成功地预测了包括世界杯比赛结果、股票的波动、物价趋势、用户行为、交通情况等。
当然,这里的“你”并非仅仅指“你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你的家庭,你的单位,你的民族,甚至你的国家等。至于这些你知道的、不知道的或今后才知道的隐私信息,将会把你塑造成什么,是英雄还是狗熊?这却难以预知。
2.数据挖掘就像“垃圾处理”
什么是大数据?形象地说,所谓大数据,就是由许多千奇百怪的数据,杂乱无章地堆积在一起。例如,你在网上说的话、发的微信、收发的电子邮件等,都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采集的众多信息,例如被马路摄像头获取的视频、手机定位系统留下的路线图、驾车的导航信号等被动信息,也都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还有,各种传感器设备自动采集的有关温度、湿度、速度等万物信息,仍然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总之,每个人、每种通信和控制类设备,无论它是软件还是硬件,其实都是大数据之源。
大数据利用了一种名叫“大数据挖掘”的技术,采用诸如神经网络、遗传算法、决策树、粗糙集、覆盖正例排斥反例、统计分析、模糊集等方法挖掘信息。大数据挖掘的过程,可以分为数据收集、数据集成、数据规约、数据清理、数据变换、挖掘分析、模式评估、知识表示等八大步骤。
不过,这些听起来高大上的大数据产业,几乎等同于垃圾处理和废品回收。
这并不是在开玩笑。废品收购和垃圾收集,可算作“数据收集”;将废品和垃圾送往集中处理场所,可算作“数据集成”;将废品和垃圾初步分类,可算作“数据规约”;将废品和垃圾适当清洁和整理,可算作“数据清理”;将破沙发拆成木、铁、布等原料,可算作“数据变换”;认真分析如何将这些原料卖个好价钱,可算作“数据分析”;不断总结经验,选择并固定上下游卖家和买家,可算作“模式评估”;最后,把这些技巧整理成口诀,可算作“知识表示”。
再看原料结构。大数据具有异构特性,就像垃圾一样千奇百怪。如果非要在垃圾和大数据之间找出本质差别的话,那就在于垃圾是有实体的,再利用的次数有限;而大数据是虚拟的,可以反复处理,反复利用。例如,大数据专家能将数据(废品)中挖掘出的旅客出行规律交给航空公司,将某群体的消费习惯卖给百货商店等。总之,大数据专家完全可以“一菜多吃”,反复利用,而且时间越久,价值越大。换句话说,大数据是很值钱的“垃圾”。
3.大数据挖掘永远没有尽头
大数据挖掘,虽然能从正面创造价值,但是也有其负面影响,即存在泄露隐私的风险。隐私是如何被泄露的呢?这其实很简单,我们先来分解一下“人肉搜索”是如何侵犯隐私的吧!
一大群网友,出于某种目的,利用自己的一切资源渠道,尽可能多地收集当事人或物的所有信息;然后,将这些信息按照自己的目的提炼成新信息,反馈到网上与别人分享。这就完成了第一次“人肉迭代”。
接着,大家又在第一次人肉迭代的基础上,互相取经,再接再厉,交叉重复进行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等工作,于是,便诞生了第二次“人肉迭代”。如此循环往复,经过多次不懈迭代后,当事人或物的画像就跃然纸上了。如果构成“满意画像”的素材确实已经证实,至少主体是事实,“人肉搜索”就成功了。
几乎可以断定,只要参与“人肉搜索”的网友足够多,时间足够长,大家的毅力足够强,那么任何人都可能无处遁形。
其实,所谓的大数据挖掘,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由机器自动完成的特殊“人肉搜索”而已。只不过,这种搜索的目的,不再限于抹黑或颂扬某人,而是有更加广泛的目的,例如,为商品销售者寻找最佳买家、为某类数据寻找规律、为某些事物之间寻找关联等。总之,只要目的明确,那么,大数据挖掘就会有用武之地。
如果将“人肉搜索”与大数据挖掘相比,网友被电脑所替代;网友们收集的信息,被数据库中的海量异构数据所替代;网友寻找各种人物关联的技巧,被相应的智能算法替代;网友们相互借鉴、彼此启发的做法,被各种同步运算所替代。
各次迭代过程仍然照例进行,只不过机器的迭代次数更多,速度更快,每次迭代其实就是机器的一次“学习”过程。网友们的最终“满意画像”,被暂时的挖掘结果所替代。之所以说是暂时,那是因为对大数据挖掘来说,永远没有尽头,结果会越来越精准,智慧程度会越来越高,用户只需根据自己的标准,随时选择满意的结果就行了。
当然,除了相似性外,“人肉搜索”与“大数据挖掘”肯定也有许多重大的区别。例如,机器不会累,它们收集的数据会更多、更快,数据的渠道来源会更广泛。总之,网友的“人肉搜索”,最终将输给机器的“大数据挖掘”。
4.隐私保护与数据挖掘“危”“机”并存
必须承认,就当前的现实情况来说,大数据隐私挖掘的“杀伤力”,已经远远超过了大数据隐私保护的能力;换句话说,在大数据挖掘面前,当前人类有点不知所措。这确实是一种意外。自互联网诞生以后,在过去几十年,人们都不遗余力地将碎片信息永远留在网上。其中的每个碎片虽然都完全无害,可谁也不曾意识到,至少没有刻意去关注,当众多无害碎片融合起来,竟然后患无穷!
不过,大家也没必要过于担心。在人类历史上,类似的被动局面已经出现过不止一次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隐私保护与数据挖掘之间总是像“走马灯”一样轮换的——人类通过对隐私的“挖掘”,获得空前好处,产生了更多需要保护的“隐私”,于是,不得不再回过头来,认真研究如何保护这些隐私。当隐私积累得越来越多时,“挖掘”它们就会变得越来越有利可图,于是,新一轮的“挖掘”又开始了。历史地来看,人类在自身隐私保护方面,整体处于优势地位,在网络大数据挖掘之前,“隐私泄露”并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但是,现在人类需要面对一个棘手的问题——对过去遗留在网上的海量碎片信息,如何进行隐私保护呢?单靠技术,显然不行,甚至还会越“保护”,就越“泄露隐私”。
因此,必须多管齐下。例如从法律上,禁止以“人肉搜索”为目的的大数据挖掘行为;从管理角度,发现恶意的大数据搜索行为,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控。另外,在必要的时候,还需要重塑“隐私”概念,毕竟“隐私”本身就是一个与时间、地点、民族、文化等有关的约定俗成的概念。
对于个人的网络行为而言,在大数据时代,应该如何保护隐私呢?或者说,至少不要把过多包含个人隐私的碎片信息遗留在网上呢?答案只有两个字:匿名!只要做好匿名工作,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好隐私了。也就是说,在大数据技术出现之前,隐私就是把“私”藏起来,个人身份可公开,而大数据时代,隐私保护则是把“私”公开(实际上是没法不公开),而把个人身份隐藏起来,即匿名。
(作者:杨义先、钮心忻,均为北京邮电大学教授)